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定:临近康桥蓝湾小区3号楼1单元的一株胸径约30厘米、树干高约3米的棕榈树遮挡了部分房子阳光,常德市经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桥蓝湾物业服务处工作人员在没有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且未经我局审批的情况下,于9月初擅自请工人将此树自根部锯断,违反了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并于2020年09月11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要求物业公司务于15日内恢复原状,补种一株相当规格的棕榈树。 但是截止到今天为止康桥蓝湾小区物业公司并没有恢复原状,补种树木。 请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02234746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02234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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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10-12 09:23
帖内置顶 – – 2020-10-12 10:30
关于康桥蓝湾投诉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在市民留言上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并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我中心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市城管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常行责字[2020]第0001697号)相关要求尽快整改到位,经房物业承诺将于今明两天内将棕榈树补种好。 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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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0-10-10 10:42
帖内置顶 – – 2020-10-10 14:49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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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0-10-09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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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0-10-09 20:50
树挡光线的,我是身受其害,离房很近的大树整修成只保留躯干的景观树最好了,文理学院新校区门口的大树就很有观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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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0-10-10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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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0-10-12 09:23
关于康桥蓝湾投诉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在市民留言上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并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我中心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市城管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常行责字[2020]第0001697号)相关要求尽快整改到位,经房物业承诺将于今明两天内将棕榈树补种好。 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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